为加强印章管理,严格印章使用范围,对“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印章使用范围
1.以学校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通知、报告、公函等公文;
2.以学校党委名义出具的聘书、奖状、请柬、介绍信等常规材料;
3.各类申报材料、出国审批材料、发展党员材料等;
4.其他特殊用印,经党委书记或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使用。
二、“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印章使用范围
1.以党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通知、报告、公函、通告、布告等公文;
2.以党委办公室名义出具的证明、签报、出差单据等常规材料;
3.其他特殊用印,经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后使用。
三、印章的管理
1.印章由党委办公室专人保管;
2.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出办公区域,不得将印章交由他人带走使用,不得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3.保管人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对不规范或不合法的用印,有权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