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章的刻制
1.需刻制党组织公章的单位拟定刻制公章的签报;
2.签报送党委办公室办理;
3.党委办公室拟定刻制公章的公函;
4.公章刻制好后,党委办公室留印模,刻章单位领取公章,有原公章的一并交回;
5.申请刻制公章的签报、刻制公章的公函及印模由党委办公室存档;
6.公章的字样、尺寸要符合有关规定。
二、印章的管理
1.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
2.印章不应带离办公室,特殊情况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3.印章保管者应认真负责,确保公章安全及准确使用;
4.违反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全校通报批评等直至行政处分;
5.因违规使用印章引起法律、经济责任纠纷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