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部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党的工作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后不久,邓小平同志就明确的提出了市场经济既不姓“社”也不姓“资”的观点,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期间经过了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可以看作是我国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个阶段。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确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在全面破除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已经开始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这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将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各个方面发展经济、追求经济利益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经济活动十分活跃,经济效益和经济运行质量都有显著的提高,综合国力迈上了新台阶。全国人民衷心拥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拥护进一步改革开放,在此问题上形成了极为广泛的共识。这对于我国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雄厚的社会经济基础,也为我们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及各方面改革,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完成了经济发展的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解决了温饱问题和实现了总体小康之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我们又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回应这些挑战,需要我们确立和贯彻胡锦涛同志一再强调的科学发展观,并从体制上保证这一新的发展观的贯彻实施。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他指出:“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协调的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以这一新的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五个统筹”的要求、“五个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这些要求和指导思想,是新的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规定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贫富差别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亟待扭转。各种差别的共同点实际就是贫富差别。市场体制在激发活力、激励效率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贫富差别。如果任由这种差别自发盲目地扩大,有损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也不利于经济发展。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之一,就是在继续充分发挥市场体制效率优势的同时,在体制中构建保障公平、促进协调发展的部分,形成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的市场经济体制。
二是对社会经济秩序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的力度。在经济日趋活跃、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社会经济秩序的规范问题变得日益突出起来。假冒伪劣产品,欺诈蒙骗行为,权钱交易现象,欺行霸市行为,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破坏性开采使用等,种种社会失范的行为和现象,发生的频率、烈度和范围有扩大的趋势。这些行为和现象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治理和约束,就会破坏经济建设的大局,也会使社会成员对市场体制失去信任。因此,在继续发挥市场体制激励作用的同时,还需要强化其约束功能和机制,有效规范社会经济秩序,从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协调好人、经济、社会、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我们已经实现了长达20多年的经济持续增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经济发展的第三步战略部署,在今后几十年里我们还要继续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怎样使得经济增长进一步促进人、经济、社会、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而避免造成关系紧张的局面,是今后推动经济增长必须要充分考虑的问题。在这方面,体制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就是非常重要的。
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确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决定》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围绕着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深化改革的思路和措施。按照这些思路和措施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必将会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二、要进一步排除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虽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可是与完成紧迫而繁重的现代化建设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体制性障碍需要排除。
一是要解决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例如,条块分割现象依然严重,财政金融体制与改革开放的进展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匹配,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政企不分的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解决,以行政垄断、行政干预取代市场竞争的政府审批制度仍需加大改革力度,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依然沉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依然存在,等等。解决这样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逐步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要求转变观念,构建体制,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二是市场化体制本身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各个体制之间配套改革的问题。从十四大以来,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法制建设等方面,改革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这些改革仍然有大量的任务需要继续完成。突出的问题,第一是这些改革本身还没有最终完成,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新的体制和组织构建和运行,内部机制和规则完善等方面仍然有大量的改革任务。第二就是各个体制之间、各项改革措施之间的配套问题。由于各个方面的改革往往是单项突进,互相缺乏配套,一方面制约了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另一方面也使得改革后的各个新体制的效能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例如国有企业的改革,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金融市场改革问题多、推进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到位等种种原因,使得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配套条件而难以再进一步推进改革,同时也使得股份制改制的企业还不能充分发挥股份制的效能,滞缓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决定》突出了统筹、配套改革的思想。例如,在推进国有经济改革的措施中,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以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综合起来考虑,形成整体性的推进,会使改革更有成效。
三是完成由政策推进向体制保障的根本性转变。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国一直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一方面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力逐渐减弱,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建成,因此这一体制的转轨期也可以说是体制的空白期。就国民经济的全局来看,没有一个完整的经济体制在起控制和调节全局的作用。党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策来调控全局、推动经济增长和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与体制相比,政策带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倾向性,缺乏稳定性和统一性,灵活性强而规则性弱。例如,为了吸引外资,我们长期实行对外资优惠的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就不利于各方面平等竞争。而且我国加入了WTO,要求遵守国民待遇规则,如果继续实行这种优惠政策,就等于是对其他投资主体的歧视。因此,现在吸引外资,就不能再依靠又获得政策,而应该依靠良好的体制环境。正是有鉴于此,《决定》非常明确地指出:“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确保各类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很明确,《决定》这里强调的是为对外开放提高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而不再是政策优惠。
三、创新、开拓、进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按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的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提出了三项具有突破性的体制改革任务。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样的改革,将有助于推进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推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合作,有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更好的与市场运行接轨。二是强调要消除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这样,就不仅仅是从观念上、政策上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是要求从体制上保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对于更为充分、更为广泛地调动非公有制主体的积极性,保障其合法权利,并对之实施有效的体制约束,意义都是十分深远的。三是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和运行的制度基础。合理有效地产权制度,一方面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围绕着财产权利的界定和保护,又会形成秩序和约束的制度基础。《决定》所提出的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的现代产权制度,一方面区别于忽视和否定财产权利的计划经济体制,另一方面也摆脱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只一味承认私有财产权利的狭隘局限,强调公有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共同构成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构成了完善市场体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这是在认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方面的一个重大创新。
第二、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三农问题”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改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的任务。《决定》强调通过体制建设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全面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加大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力度,等等。这些长远的、全局性的体制举措,将为广大农民走上全面小康的生活道路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三,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这些举措都传达了一个根本指导思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全方位的制度创新过程。通过这些制度创新,我们将建立起一个全面小康社会的完整的制度规范,建立起一个现代化国家所需要的基本制度框架。这样的改革,必将对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过程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为落实新的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执笔:谢鲁江) (资料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