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勇
胡锦涛同志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从目前和21世纪头20年的工作来看,从将人民的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结合的角度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将我们党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关键的是需要长期而艰苦的努力,完成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性任务。
一、高度重视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不能实现较为普遍的就业,不仅小康社会难以实现,还会形成一定规模的城镇贫困人口,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冷暖温饱、卫生健康、安居乐业、就学旅游等基本和实实在在的生活利益。由于人口众多、劳动力富余和结构调整,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在600万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压力800万左右,下岗需要再就业的600万左右,加上上年下岗和待业结转的,每年需要就业的压力在2500万左右,但是,就是在GDP增长7%,产业结构、企业结构有利于就业方向调整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也只在1000万个左右。笔者测算,如果城市化水平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从2003年到2020年间,农村将向城镇累计转移劳动力17000万,城镇新增劳动力9000万,下岗需要再就业的5000万,城镇劳动力累计需要提供就业岗位31000万。平均城镇每年需要提供1722万个就业岗位。就业形势相当严峻。
因此,十六大前后,以及今年以来,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多次召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推出创业小额贷款,减免各种收费,并在人事、户口、社保等各方面调整政策,使之有利于创业和就业;各地政府也普遍成立了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中心,为“4050”下岗职工(注:指40岁以上的下岗女职工和50岁以上的下岗男职工)开放公益性就业岗位,为待业和下岗职工进行就业和创业培训,各地工商部门通过简化手续和减少收费为兴办中小企业和增加就业提供条件,为就业和再就业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从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角度看,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工作需要处理好这样两个重大的关系。一是既要注重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用新技术和信息化改造我们传统的产业,提升我们产业的技术水平,使我们的产业在世界新技术改革中不至于落伍;也要立足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丰富、工资成本便宜这样一种国情,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资本双密集制造产业,走充分就业、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经济发展之路。二是既要发展产业有集中度、资产规模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特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形成具有实力和竞争力的民族工业体系,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增加国家的税收和财政收入;也要高度重视产业高度分散、资本规模小、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解决就业问题,通过就业增加居民的收入,使广大人民安居乐业。这就是十六大所提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内容。
从笔者这几年用实证经济学方法研究各国数据的结果来看,一国全部企业中,99.5%以上是中小企业;企业从业人员与全部企业数量相除,企业平均劳动力规模为7―15人;一国65―80%的劳动力在中小企业中就业;随着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一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不同,发达国家一般在40―55个。这是一个经济发展与企业数量和企业规模结构关系的客观经济规律。比如,日本1.25亿人口,有660万个企业,每千人近53个企业,80%的劳动力在中小企业中就业。
我国目前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本有机构成低、容纳劳动力就业多的中小企业与人口数量相比太少。我国目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数量在700万个左右,有平均一户为两个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2000多万(有学者和官员将其也算为中小企业,这是不对的,许多国家将其划在自由职业者范围),就是将其按照世界性的平均每个企业从业人员10人左右水平,可折算为200多万个中小企业,因此,我国企业总量不到1000万个,每千人平均企业数量不到8个,比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低10个左右。因此,从近期和长期来看,从根本上解决民生之本的就业问题,建设安居乐业的小康社会,需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创业,争取2020年时,每千人企业数量达到30个左右。为了将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落到实处,一是工商管理部门要简化创业的注册登记审批手续,尽可能减少注册登记前的前置审批,缩短注册登记时间,降低企业登记的资金门槛,放开企业准入的行业领域,改项目投资审批制为备案制,给创业兴办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二是减免税费,特别是杜绝各部门从企业中收的各种不合理和不合法费项,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三是减少各部门对企业的随意干预、随意检查、随意罚款,使企业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四是金融机构要调整怕风险和惜贷的观念,积极寻找风险小、收益好的中小企业贷款,并帮助中小企业找项目、搞好经营,使银行和中小企业双盈;发展中小银行,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分散银行的贷款风险;建立中小企业呆坏帐核销准备金制度,化解中小企业贷款风险。五是保护中小企业财产,形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在促进城市化和人口流动中提高农民收入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提高城市人口的比例,繁荣农村经济要推进城市化,并且大中小城市和城镇要协调发展。近来中央有关领导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提到和强调不能歧视农民工进城务工,要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有序和健康转移,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从世界各国来看,中国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资源水平很低。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巴西、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分别为1866、1470、827、423、290、245、55、20、15和10亩。我国平均农业劳均耕地为5亩,除去黑龙江、新疆等地,劳均不到3亩,长江以南劳均1亩左右。耕地规模小,加上65%的人口搞农业供35%的城市人口消费,内部调整产业结构效益并不显著,甚至一调就供过于求。虽然结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农业收入,但不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根本出路。
从这几年农民收入构成的情况看,增收的越来越多部分来自于非农业收入,其中大部分来自于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占农民增收部分的50%以上。目前,外出务工的农民劳动力近1亿,如果按照每人平均年收入6500元计,创造国民收入6500亿元,相当于2002年农业创造14000亿GDP的46%。每个务工农民按3500元收入邮回和带回农村,从城市邮回和带回农村的收入达3500亿元,是国家向农业投入各种经费总和的10倍以上,其中从东部地区务工邮回和带回中西部的收入,占农民务工邮回和带回农村总收入的80%以上。据笔者测算,到2020年,按不变价计算,在家农民仅靠农业和农村其他收入,人均收入只能达到6000元左右;而到城镇务工的劳动力及其家庭,人均收入可以达到18000元左右。到2020年出外务工的农民工将达到2亿,从中西部到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和福建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将达7700万,2003―2020年间,在东部务工的中西部农民,按不变价格计算,可累计给中部地区邮回和带回5万亿收入,给西部地区邮回和带回3.2万亿收入。另外,农民工进城市务工,可以抑制城市工资水平的过快增长,使我们在对外贸易中保持较长时期的劳动密集和低成本竞争优势。因此,城市化、人口流动和农民工进城市务工,既是未来二十年左右提高农民收入、控制城乡差距不拉得太大的主要方式,也是控制住东中西地区之间差距不要拉得过大的重要办法。
就对农村和农业本身如何发展来看,思路也在不断地调整,使其符合经济规律。一是从分散经济向集中经济转变,将一些不适于人类居住地区的农业人口迁移,将小的分散的村子集中为较大的村子,撤乡并镇,使投资农村和农业的成本降低,效益提高。二是从输血型的救济性扶贫,转变为造血型的开发性扶贫,以工代赈,为农民提供小额扶贫贷款。三是重视农业区域中中心镇的建设和发展,在农村形成农业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产品集散、工业品销售等中心,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以促进城市化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为中心,中央在农村还采取了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逐步减免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改革乡镇体制,精简乡村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教育和卫生等投入,初步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体系,改革粮食收购体制,粮食补贴直补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等一系列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在城市中,采取了清理各种歧视农民工务工的法律和法规,取消和减免各种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收费,放开各行业对农民工就业的限制,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打击一些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欺诈农民工钱财和体力的不法行为,促使一些企业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和较好的工作和居住条件,逐步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把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他们的收入,从政策上落到实处。
三、关注人民疾苦,建设一个温暖和安全的社会保障网
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21世纪的头20年,是从工业化前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迈进的过程,是一个农村和农业社会向城市和工业社会急剧转变的阶段,也是一个体制改革更加深入的时期。期间,我们将面临和需要解决转型中一些复杂的影响部分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
据笔者测算,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如果达到60%,将有6亿城镇劳动力,失业率按照4%的水平,会有2400万失业劳动力,届时因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村也还仍然有近1亿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城镇老年人口将达到14000万人,农村将达到9300万人;城镇低收入和贫困户按照4%的发生率计算,那时全国城乡还会有5800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而且城镇贫困人口规模会随着城市化的进展而增加。因此,重要的是,要防止城乡、地区和居民间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在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的同时注意农村贫困向城镇转移,形成一个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资金可持续运转、不同方式结合、覆盖面较广的社会救济和保障体系;并且,征收所得税、遗产税、利息税,创业税收优惠,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提供公共产品等方式,来缩小贫富的城乡、地区和居民间差距。
首先,化大力气建设失业、养老和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纳入这几项资金的征缴范围,特别是要逐步给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建立有关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国有资产出让变现,发行债券和彩票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发展商业性的养老和医疗等保险,社会统筹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和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努力使资金保值增值,严厉打击贪污、挪用行为,防止浪费,提高社会统筹层次,实现社会发放,管好用好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资金。
其次,在有条件的省市,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且随着农村的发展,逐步扩大农村建立社会保障的区域;先难后易,先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部分,再逐步形成养老等保障体系;改革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看成是农民保障的基础,土地征用和交易与农民的社会保障挂钩。并且,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随着城镇人口增多和农村人口减少,随着财力的增加,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等等的投入。
再次,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的低保、救济和援助体系。一是通过所得税和遗产税的累进征收,筹集财政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对城乡因病、因残、因年老孤寡、因离婚、因子女上学等致穷的生活困难居民实行一定的救济和低保。二是发展各种民间慈善机构,调动民间济贫救困、助学助残等方面的积极性,接受国外、港澳台的各种捐助,形成一个一方有难,多方关心的社会氛围。三是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法律机构在法律、就业等方面对低收入劳动者进行维权、培训、提供事业性就业岗位等援助和帮助,使他们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高就业能力和获得工作机会等方面,得到国家的切切实实的关心。
2020年时,我们能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控制城乡、城区和居民间贫富差距,是三大关键性的难题。因此,需要踏踏实实,勤奋工作,在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艰苦的努力,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才能执政为民,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在实处。(资料来源《学习时报》)
胡锦涛同志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从目前和21世纪头20年的工作来看,从将人民的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结合的角度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将我们党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关键的是需要长期而艰苦的努力,完成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性任务。
一、高度重视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不能实现较为普遍的就业,不仅小康社会难以实现,还会形成一定规模的城镇贫困人口,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冷暖温饱、卫生健康、安居乐业、就学旅游等基本和实实在在的生活利益。由于人口众多、劳动力富余和结构调整,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在600万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压力800万左右,下岗需要再就业的600万左右,加上上年下岗和待业结转的,每年需要就业的压力在2500万左右,但是,就是在GDP增长7%,产业结构、企业结构有利于就业方向调整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也只在1000万个左右。笔者测算,如果城市化水平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从2003年到2020年间,农村将向城镇累计转移劳动力17000万,城镇新增劳动力9000万,下岗需要再就业的5000万,城镇劳动力累计需要提供就业岗位31000万。平均城镇每年需要提供1722万个就业岗位。就业形势相当严峻。
因此,十六大前后,以及今年以来,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多次召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推出创业小额贷款,减免各种收费,并在人事、户口、社保等各方面调整政策,使之有利于创业和就业;各地政府也普遍成立了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中心,为“4050”下岗职工(注:指40岁以上的下岗女职工和50岁以上的下岗男职工)开放公益性就业岗位,为待业和下岗职工进行就业和创业培训,各地工商部门通过简化手续和减少收费为兴办中小企业和增加就业提供条件,为就业和再就业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从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角度看,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工作需要处理好这样两个重大的关系。一是既要注重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用新技术和信息化改造我们传统的产业,提升我们产业的技术水平,使我们的产业在世界新技术改革中不至于落伍;也要立足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丰富、工资成本便宜这样一种国情,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资本双密集制造产业,走充分就业、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经济发展之路。二是既要发展产业有集中度、资产规模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特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形成具有实力和竞争力的民族工业体系,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增加国家的税收和财政收入;也要高度重视产业高度分散、资本规模小、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解决就业问题,通过就业增加居民的收入,使广大人民安居乐业。这就是十六大所提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内容。
从笔者这几年用实证经济学方法研究各国数据的结果来看,一国全部企业中,99.5%以上是中小企业;企业从业人员与全部企业数量相除,企业平均劳动力规模为7―15人;一国65―80%的劳动力在中小企业中就业;随着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一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不同,发达国家一般在40―55个。这是一个经济发展与企业数量和企业规模结构关系的客观经济规律。比如,日本1.25亿人口,有660万个企业,每千人近53个企业,80%的劳动力在中小企业中就业。
我国目前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本有机构成低、容纳劳动力就业多的中小企业与人口数量相比太少。我国目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数量在700万个左右,有平均一户为两个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2000多万(有学者和官员将其也算为中小企业,这是不对的,许多国家将其划在自由职业者范围),就是将其按照世界性的平均每个企业从业人员10人左右水平,可折算为200多万个中小企业,因此,我国企业总量不到1000万个,每千人平均企业数量不到8个,比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低10个左右。因此,从近期和长期来看,从根本上解决民生之本的就业问题,建设安居乐业的小康社会,需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创业,争取2020年时,每千人企业数量达到30个左右。为了将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落到实处,一是工商管理部门要简化创业的注册登记审批手续,尽可能减少注册登记前的前置审批,缩短注册登记时间,降低企业登记的资金门槛,放开企业准入的行业领域,改项目投资审批制为备案制,给创业兴办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二是减免税费,特别是杜绝各部门从企业中收的各种不合理和不合法费项,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三是减少各部门对企业的随意干预、随意检查、随意罚款,使企业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四是金融机构要调整怕风险和惜贷的观念,积极寻找风险小、收益好的中小企业贷款,并帮助中小企业找项目、搞好经营,使银行和中小企业双盈;发展中小银行,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分散银行的贷款风险;建立中小企业呆坏帐核销准备金制度,化解中小企业贷款风险。五是保护中小企业财产,形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在促进城市化和人口流动中提高农民收入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提高城市人口的比例,繁荣农村经济要推进城市化,并且大中小城市和城镇要协调发展。近来中央有关领导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提到和强调不能歧视农民工进城务工,要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有序和健康转移,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从世界各国来看,中国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资源水平很低。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巴西、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分别为1866、1470、827、423、290、245、55、20、15和10亩。我国平均农业劳均耕地为5亩,除去黑龙江、新疆等地,劳均不到3亩,长江以南劳均1亩左右。耕地规模小,加上65%的人口搞农业供35%的城市人口消费,内部调整产业结构效益并不显著,甚至一调就供过于求。虽然结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农业收入,但不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根本出路。
从这几年农民收入构成的情况看,增收的越来越多部分来自于非农业收入,其中大部分来自于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占农民增收部分的50%以上。目前,外出务工的农民劳动力近1亿,如果按照每人平均年收入6500元计,创造国民收入6500亿元,相当于2002年农业创造14000亿GDP的46%。每个务工农民按3500元收入邮回和带回农村,从城市邮回和带回农村的收入达3500亿元,是国家向农业投入各种经费总和的10倍以上,其中从东部地区务工邮回和带回中西部的收入,占农民务工邮回和带回农村总收入的80%以上。据笔者测算,到2020年,按不变价计算,在家农民仅靠农业和农村其他收入,人均收入只能达到6000元左右;而到城镇务工的劳动力及其家庭,人均收入可以达到18000元左右。到2020年出外务工的农民工将达到2亿,从中西部到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和福建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将达7700万,2003―2020年间,在东部务工的中西部农民,按不变价格计算,可累计给中部地区邮回和带回5万亿收入,给西部地区邮回和带回3.2万亿收入。另外,农民工进城市务工,可以抑制城市工资水平的过快增长,使我们在对外贸易中保持较长时期的劳动密集和低成本竞争优势。因此,城市化、人口流动和农民工进城市务工,既是未来二十年左右提高农民收入、控制城乡差距不拉得太大的主要方式,也是控制住东中西地区之间差距不要拉得过大的重要办法。
就对农村和农业本身如何发展来看,思路也在不断地调整,使其符合经济规律。一是从分散经济向集中经济转变,将一些不适于人类居住地区的农业人口迁移,将小的分散的村子集中为较大的村子,撤乡并镇,使投资农村和农业的成本降低,效益提高。二是从输血型的救济性扶贫,转变为造血型的开发性扶贫,以工代赈,为农民提供小额扶贫贷款。三是重视农业区域中中心镇的建设和发展,在农村形成农业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产品集散、工业品销售等中心,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以促进城市化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为中心,中央在农村还采取了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逐步减免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改革乡镇体制,精简乡村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教育和卫生等投入,初步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体系,改革粮食收购体制,粮食补贴直补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等一系列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在城市中,采取了清理各种歧视农民工务工的法律和法规,取消和减免各种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收费,放开各行业对农民工就业的限制,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打击一些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欺诈农民工钱财和体力的不法行为,促使一些企业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和较好的工作和居住条件,逐步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把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他们的收入,从政策上落到实处。
三、关注人民疾苦,建设一个温暖和安全的社会保障网
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21世纪的头20年,是从工业化前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迈进的过程,是一个农村和农业社会向城市和工业社会急剧转变的阶段,也是一个体制改革更加深入的时期。期间,我们将面临和需要解决转型中一些复杂的影响部分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
据笔者测算,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如果达到60%,将有6亿城镇劳动力,失业率按照4%的水平,会有2400万失业劳动力,届时因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村也还仍然有近1亿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城镇老年人口将达到14000万人,农村将达到9300万人;城镇低收入和贫困户按照4%的发生率计算,那时全国城乡还会有5800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而且城镇贫困人口规模会随着城市化的进展而增加。因此,重要的是,要防止城乡、地区和居民间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在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的同时注意农村贫困向城镇转移,形成一个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资金可持续运转、不同方式结合、覆盖面较广的社会救济和保障体系;并且,征收所得税、遗产税、利息税,创业税收优惠,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提供公共产品等方式,来缩小贫富的城乡、地区和居民间差距。
首先,化大力气建设失业、养老和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纳入这几项资金的征缴范围,特别是要逐步给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建立有关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国有资产出让变现,发行债券和彩票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发展商业性的养老和医疗等保险,社会统筹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和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努力使资金保值增值,严厉打击贪污、挪用行为,防止浪费,提高社会统筹层次,实现社会发放,管好用好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资金。
其次,在有条件的省市,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且随着农村的发展,逐步扩大农村建立社会保障的区域;先难后易,先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部分,再逐步形成养老等保障体系;改革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看成是农民保障的基础,土地征用和交易与农民的社会保障挂钩。并且,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随着城镇人口增多和农村人口减少,随着财力的增加,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等等的投入。
再次,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的低保、救济和援助体系。一是通过所得税和遗产税的累进征收,筹集财政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对城乡因病、因残、因年老孤寡、因离婚、因子女上学等致穷的生活困难居民实行一定的救济和低保。二是发展各种民间慈善机构,调动民间济贫救困、助学助残等方面的积极性,接受国外、港澳台的各种捐助,形成一个一方有难,多方关心的社会氛围。三是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法律机构在法律、就业等方面对低收入劳动者进行维权、培训、提供事业性就业岗位等援助和帮助,使他们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高就业能力和获得工作机会等方面,得到国家的切切实实的关心。
2020年时,我们能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控制城乡、城区和居民间贫富差距,是三大关键性的难题。因此,需要踏踏实实,勤奋工作,在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艰苦的努力,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才能执政为民,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在实处。(资料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