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廉政法

时间:2003-06-09浏览:13设置

人民日报:抓紧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廉政法


     本报评论员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这是中央纪委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和工作要求,抓住了反腐倡廉的根本性问题,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制度建设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与时俱进,发展民主,创新制度,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这些精辟的论述,不仅对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迫切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当前,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包括制度上存在漏洞。反腐倡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严治党的方针、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制度化,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三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之中,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教育这个基础。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又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把教育同健全制度紧密结合,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主发展的程度。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重要制度,保证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实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制。依靠制度建设,使党的反腐倡廉主张和要求制定为党规党法,有的又要通过法律程序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法律法规。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廉政法等党风廉政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党章关于党员有要求罢免权的规定,落实十六大报告关于健全质询制度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使领导干部做到廉洁公正、勤政爱民。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为体制创新提供有力保障。推行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司法制度等改革措施,是反腐倡廉治本方面的重大体制创新。这些改革举措,涉及到利益调整等深层次问题,会遇到一些磨擦、困难甚至阻力。因此,创新体制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以加强领导,严明纪律,保证这些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很好。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就一定能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相互配套的惩治和防范体系,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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