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收文处理程序

时间:2019-04-24浏览:452设置

一、校内各单位向党委报送的请示、报告、汇报等材料的送阅处理程序

1.审阅来文是否符合报送要求;

2.登记并编号;

3.送有关领导阅示,并按领导阅示的意见传阅;

4.将领导批示的意见送党办主任阅后,通报主送部门;

5.将来文转承办单位处理;

6.催办文书处理情况;

7.文书处理完毕退报送单位。

校内各单位向党委领导发出的请柬或邀请函,先送党办主任阅处。

 

二、上级部门来文处理程序

1.登记并编号;

2.上级来文,由党办主任阅后,填写文件批办单,及时送有关领导阅示;

3.按领导批示传阅或转有关部门承办;

4.如偶遇领导同志阅示时间过长,应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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